一、崗位職責
(一)書記員職責
在法官、法官助理指導下,按有關規(guī)定履行以下職責:
1、辦理案件的接收、移交手續(xù);
2、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及訴訟注意事項,告知開庭時間、地點及審判組織組成情況,通知相關人員出庭參與訴訟;
3、承擔開庭前的準備工作;
4、負責檢查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,宣布法庭紀律;
5、擔任案件庭審筆錄、合議筆錄等記錄工作;
6、做好庭審的錄音錄像準備工作;
7、校對、印制、送達相關法律文書;
8、整理、歸檔案卷材料;
9、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。
(二)司法警察職責
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協(xié)助編制內(nèi)司法警察承擔值勤、押解、看管等審判警務保障工作,配合民事、行政等案件的執(zhí)行事項,協(xié)助維護機關安全和辦公秩序以及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。
二、 招聘原則
1、堅持“公開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則;
2、堅持“擇優(yōu)錄用”的原則。
三、招聘條件
(一)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下列條件: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(yǎng)和道德品行;
3、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;
4、年齡18周歲以上,35周歲以下(1982年1月1日后出生),特別優(yōu)秀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;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6、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80字以上(聽打);
7、法律專業(yè)、計算機專業(yè)畢業(yè)或從事書記員工作三年以上的,可優(yōu)先錄用。
(二)聘用制協(xié)警應具備下列條件: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(yǎng)和道德品行;
3、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;
4、年齡18周歲以上,35周歲以下(1982年1月1日后出生),男性,身高165CM以上;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6、具備汽車駕駛B證以上駕駛資質,法律專業(yè)畢業(yè)或退伍軍人優(yōu)先錄用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:
1、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分的;
2、曾被開除公職的;
3、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,尚未作出結論的;
4、其他不宜聘用情形。
四、報名和資格審查
1、報名方式:現(xiàn)場報名,報名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,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及《蒼梧縣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》1份。
2、報名時間和地點: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20日,工作日期間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。地點:梧州市龍圩區(qū)龍圩鎮(zhèn)龍城路21號蒼梧縣人民法院政工科,聯(lián)系電話:0774-2682949。
3、資格審查:符合報名條件的將于4月28日前在蒼梧縣人民法院官方網(wǎng)公示。領取準考證時間詳見公示。
五、考試
1、具體考試內(nèi)容、時間待定。
六、體檢與考察
組織人選進行體檢,體檢標準參照《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》,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。
七、簽訂聘用合同
根據(jù)考試、體檢、考察結果確定錄用人員,組織簽訂聘用合同。招錄人員經(jīng)過一段時間工作表現(xiàn)良好的轉由我院長
期聘用。
八、薪酬待遇
聘用制書記員薪資標準為1800元/月(含養(yǎng)老保險、醫(yī)療保險、失業(yè)保險)。
附件:
蒼梧縣人民法院
2017年4月8日